(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具体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包括:纵跳、4x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三项。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三)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文字写作等。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需要分岗位)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相关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面试、体能、笔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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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k-04jLjarON7TLYUu9e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