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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巴楚县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简章(35人)

2021年新疆巴楚县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简章(35人)

巴楚县公安局 | 2021-05-10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示和面试通知单;

2.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已经开始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政治立场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沟通与团队协作、应变能力与自我情绪控制和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方面能力;

7.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岗位的人员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详见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公告。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对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体能测试。测试参照《2021年巴楚县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为四个项目平均分数,各项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体能测试的四个项目成绩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确定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

1.体检时间详见公告,体检当日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前往巴楚县指定综合性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如有岗位空缺时,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可依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为保证考察政审和档案审查工作按期完成,体检时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入围体检的考生开具调档函,考生可提前准备个人学籍档案和《考察政审表》(考察政审表中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由县人社局统一进行)。

考察采取同考察对象面谈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具体内容如下:

1.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考察结束,考察组将考察谈话材料和考察结果上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档案审查

考察政审合格者须在一周内提交学籍档案(密封件),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学籍档案弄虚作假及未能按时提交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及管理

1.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参照本县新招录公务员标准确定。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2.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4.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档案审查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998-6214697

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0998-62151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5724526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98-6220652

附件: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楚县人民法院

巴楚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和公安局县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achu.gov.cn/zwdt/gstg/2021-05-10-13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