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松山新区党工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锦州市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公安局委托松山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分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songsha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
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直接与松山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工作期间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依据。
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具体从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本次招聘设置招聘岗位2个,分别为勤务辅警(一)、勤务辅警(二),每个岗位设定职位30名。
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招收人员为男性(因工作岗位需要);
2、具有锦州市(含“四县”)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含)至2003年5月10日(含)期间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区劳动局办理的失业证明;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已经通过招录考试与公安机关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录用。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14日。
2、报名地点:松山公安分局406房间(松山新区福州街9号)。
3、所需材料:(1)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6)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户籍证明;(7)失业证明原件。
4、经审查合格,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