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三门峡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人员86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看护工作,热爱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三门峡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看护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9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按照我市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必要时将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报名情况调整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三门峡市文明路东段6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一份(报名表、承诺书由报名者自行打印,准确填写,具体见附件1、附件2)。
报名者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身高、年龄、学历以及递交材料,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