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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名)

2021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名)

8、体能测试

(1)预计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9、面试

预计面试通知单打印:2021年6月3日- 6月4日

预计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体测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的考生不予聘用。

10、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11、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

预计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2、体检

预计体检时间:2021年6月8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体检委托专业机构(具体以公告为准)组织。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13、政审

对笔试、体测、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需填报《2021年度清河县派遣制岗位招聘考察表》,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及《考察表》到指定地点参加政审。

14、拟聘用人员公示

预计公示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2日

对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5、合同签订

预计时间:2021年6月23日

于2021年6月23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列编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政策规定经批准,用人单位、派遣公司、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及待遇:2180元/月(以后按省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2、社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社会保险部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试用期内每月工资1680元,无绩效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不得前往中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2、“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清河县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体测、笔试、面试,应出具考试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否则不得进入报考地点。

3、报考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报考现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度)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报考地点。

4、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继续参考;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退出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请广大报考人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笔试、体测、面试等环节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现场资格复审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对学历和工作经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国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4、考生参加体测、笔试、面试时,还需同时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瞒报、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诚才网(http://www.51chengcai.cn/)各环节发布的信息。、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5511476147

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节假日 上午9:00-12:00

原标题:清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jZbLUsWZdlZ4t2hTJW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