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皋兰县人民政府同意,皋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并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皋兰县户籍;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0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B1驾驶证的驾驶员,皋兰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的公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持有A1、A2、B1驾驶证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
6.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生理缺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严重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皋兰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全县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具有新闻采编资质或有新闻采编工作经验人员和持有A1、A2、B1驾驶证的驾驶员。
(四)加分项
1.皋兰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工作满1年加1分,依次累加,最高加5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2.全县公安机关在职民警的子女或配偶,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西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4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08:30至5月28日(星期五)18:00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皋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进入 “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附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2.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修改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12:00。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9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及体检等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