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永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为有效缓解我县公安警力不足的现状,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创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应的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辅警40人(限男性)。具体岗位为:公安局基层所队非涉密岗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警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永顺县户籍,在本简章发布之日前迁入的有效。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矫正视力在4.8(小数视力0.6)以上,身高在1.7米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按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年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和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优先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符合优先条件的还需提供优先政策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报考人员自行填写《永顺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因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分至2021年6月4日下午17:30分止,每日正常上班时间段。
3.报名地点:永顺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520办公室)。
4.资格审查:须事先经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具备辅警相关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资料,确认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
5.联系电话:0743-523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