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经县公安局研究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公安基础知识占总分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确认报名人员于6月9日到永顺县公安局520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测试项目评分及流程参照《公安机关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1千米跑和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1千米跑占80%分值。引体向上占20%分值。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面试对象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低于1:2的比例,则所有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面试末位对象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0.3+体能测成绩×0.3+面试成绩×0.4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末位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须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身高1.7米以上。并对所有体检人员进行吸毒检测,体检不合格及吸毒检测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移交禁毒大队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通过对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预录及建立劳动关系
对合格人员进行预录,对预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对经培训合格、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安排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首次合同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待遇标准
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不低于每月2300元。并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没有住房的可提供集体住宿。
七、其他
1.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参加笔试人员和考试入围体检、考察的人员,请随时保持手机畅通,等候通知,逾期未参加视为缺考。
3.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永顺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永顺县公安局
二O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原标题:2021年度永顺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sx.gov.cn/zwgk/xzfxxgkml/rsxx/zkxx/202105/t20210519_1792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