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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人)

2021湖南湘潭市湘潭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人)

湘潭县人民政府 | 2021-05-19

3、考试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考人数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

1、笔试内容:高中学业水平知识(40%)、计算机操作知识(20%)、作文(40%)。

2、笔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通知。

分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

受测者分组测试,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4、体检

分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政工室具体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填报《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后上报政工室。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培训、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由公安机关按岗位计划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助;

2、精细化考核工资每月发放100元--300元,年终发放一次性精细化考核奖金1000--2000元;

3、工龄工资(警务辅助人员衔级工资):工作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5年以上300元/月封顶;

4、各项相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身意外险、常用装备、警用服装、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湘潭县财政予以保障。

七、咨询电话

湘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15873217590

村警办 1397321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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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公安局

湘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湘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x.gov.cn/6571/6558/content_94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