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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协作人员公告(20人)

2021福建泉州市永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协作人员公告(20人)

永春县公安局 2021 年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永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协助人员 20 名(其中 18 名男性、2 名女性)年龄:18 周岁以上 40 周岁以下,学历层次:高中及以上, 专业:不限,工资待遇:3100 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 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即 1981 年 5 月 25

日—2003 年 5 月 25 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

力;

(五)身心健康;

(六)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

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 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7、其他 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对于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人选、 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永春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联系电话 059523895115;

2、报名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报名表(报名者直接从附件中下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 1 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