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考试。应 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 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面试。面试的对象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 1000 米跑,女子 800 米跑,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院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淘汰。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分数相同
者,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 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 2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依照相关 规定予以辞退。
2、对出现职位空缺的,可由永春县公安局在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本通告由永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永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春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4日
点击下载>>>
原标题:永春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协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105/t20210524_25627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