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后,需参加体能测试(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五)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后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7万元(含五险一金)。
具体薪酬由各用工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驻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咨询电话:0519-82396079;监督电话:0519-82396026。
五、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2020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1年6月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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