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及地点,请实时关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全部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最后成绩。笔试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试卷采取客观化形式命题,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2021年乾安县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2)、《2021年乾安县公开招聘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个人签字页,附件3)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进行公告。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一)体能测评要求
考生笔试结束后,以1:1.5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进入后续环节(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体能加试的方式择优确定)。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