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阜蒙县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阜蒙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辅警)39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 男性,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含)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体型匀称;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被判定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性质、人数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为非在编序列辅警。
(二)招聘人数39名。
(三)待遇:月工资16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聘期内阜蒙县公安局负责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岗位:阜蒙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
(二)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阜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按照招聘岗位定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报名地点:阜蒙县公安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阜蒙县公安局四楼412室)
(五)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岗位应聘,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位(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1、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两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标准为:
见附件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最后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