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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阜新市阜蒙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16人)

2021辽宁阜新市阜蒙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16人)

为进一步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提升阜蒙县公安局重点工作水平,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文职辅警16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同时符合根据岗位特点设置的年龄条件;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体型匀称;

(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从事文职辅警工作: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被判定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阜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要工作经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按照招聘岗位定向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阜蒙县公安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阜蒙县公安局四楼412室)

(四)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基本程序

考试设笔试、面试两项,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部分岗位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考试,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加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的2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最后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到阜蒙县公安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