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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阜新市阜蒙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16人)

2021辽宁阜新市阜蒙县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16人)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整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岗位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服从分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按事业编制工资60%计算(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聘用期内县公安局负责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工资高于社平工资按工资基数缴纳,工资低于社平工资按社平工资基数缴纳,服装统一由单位提供。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阜蒙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18-8823265。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阜蒙县公安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主路147号阜蒙县公安局四楼412室)。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阜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

报考者及工作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招聘过程应提前进行测温,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何警官 18841827890

武警官 1884185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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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蒙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

2、阜蒙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文职人员职位信息表

阜蒙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原标题:阜蒙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mx.gov.cn/newsdetail.jsp?id=53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