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用工形式、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辅助工作人员,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辅助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3人。
(三)用工形式:辅助工作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四)工作地点:昆明市广福路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加班和轮换值班等任务;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6月13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填写《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统计表(附件3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以上材料亲自签名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
2、报名人将所有报名材料存为1个zip压缩包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zzdzp01@126.com。
3、报名材料包括:
(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2)《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字扫描件;
(3)《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xls电子文件;
(4)报名统计表(附件3 )xls电子文件;
(5)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已就业人员);
(6)其他能证明报名人工作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如有)。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结果将反馈到报名人电子邮箱,请各位考生关注邮箱信件。如因个人疏忽,导致无法参加笔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