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顺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5.招聘男性23人,女性6人;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按照“人员本地化”原则要求,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须在抚顺市;
8.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本人,满足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录用,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岗位:抚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2.符合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人自行下载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
2.报名地点:抚顺县政府西耳楼303房间;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抚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免冠蓝色背景), 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
2.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标准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