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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抚顺市抚顺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9名)

2021年辽宁抚顺市抚顺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9名)

抚顺县人民政府 | 2021-06-08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不发放学习资料;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5.最后一名笔试人选的最终成绩如相同,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体能测试合格标准:男30周岁以下≤4′25″、31周岁以上≤4′35″;女30周岁以下≤4′20″、31周岁以上≤4′30″;

4、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考察内容: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公示

1.拟聘用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需向招录单位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各环节通过人员名单、成绩及符合优先条件人员等均通过抚顺县公安局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经招聘单位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凡依照规定录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2年为一个聘期,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五项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 ;基本工资为192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

政策咨询电话:024-57408010

监督举报电话:024-57599617

附件: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2021年抚顺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fsx.gov.cn/ins.asp?s=18&i=2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