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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2021年云南省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名)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戒毒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共计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性别限男性;

4.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0日至2003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身高1.65米以上;

6.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9.具备司法机关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和公安政法院校、体育院校毕业生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8.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毕业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并出示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及行程码。

3.报名地点

临沧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制园市司法局一楼

报名联系人:禹**,咨询电话:0883-212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