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体能测试
1.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评科目为1000米跑(合格标准:30岁(含)以下的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含)之内)、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30周岁以下者为小于或等于13秒1)。
2.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请考生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和带上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4.特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为合格制,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勤务、文职辅警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体能测试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公告。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公告。
(三)计算机考试
所有岗位均需要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评分)。
计算机考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科目无缺考的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五)特巡辅警加分。对特巡辅警实行加分。退役士兵加1分,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当日携带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盾街1号)申请加分。
(六)总成绩
1、特巡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50%)+加分;
2、勤务辅警(一)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30%)+(维语水平测试×30%);
3、勤务辅警(二)、(三)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
4、文职辅警(一)、(二)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