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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名)

2021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名)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据优先条件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公安分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通过试用期后由区公安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月收入按照《翠屏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翠屏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公安分局:0831-8239330。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21年6月9日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348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