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占总分40%、笔试成绩占总分3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2000米长跑、引体向上、举重、爬绳、哑铃、跳高、跳远、负重蹲起。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矿山救护规程》进行。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体能测试:(100分)
(1)引体向上(10个)20分;(6个开始计分)
(2)举重(连续10次、30公斤)10分;(6个开始计分)
(3)跳高(1.1m)5分;
(4)跳远(2.2m)10分;
(5)爬绳(3.5m)10分;
(6)哑铃(两个、上中下各20次、8公斤)10分;
(7)负重蹲起(连续蹲起15次、40公斤)15分;(10个开始计分)
(8)跑步(2000米、10分钟内)20分。(超时1秒扣0.2分,用时超过12分钟为0分)
(9)体能测试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考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理论500题》。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本次招考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招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2比例,从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后从到的顺序进入面试,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比例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和《矿山救护规程》,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招考对象,按总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八、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在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符合多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退伍军人(凭退伍证);
2、采煤大专、体校毕业生(凭毕业证);
3、从事救护工作一年以上的(凭救护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