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警辅科统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测和面试。
1.体测
体能测评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跳远、俯卧撑,分别为100分。俯卧撑、1000米跑、4×10米折返跑、跳远项目成绩低于35分,则视为“0”分。体能测评成绩=(1000米跑+折返跑成绩+俯卧撑成绩+跳远成绩)÷4。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仿真能力测试等方式。成绩共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退役士兵及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警辅科组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约450元左右)。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正常发放、五险一金正常购买。在试用期期间,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分配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提前3日通知本人,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所有考生务必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扫码),并按照防疫工作规定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和泸州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警辅科0830-2583346
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830-2629286
监督举报电话:
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督查大队0830-2517892
特此公告
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原标题:泸州市凯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e5dd5ba9fa7f4d62bf52d3bfe40e39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