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巡防队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从事巡逻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能适应24小时三班倒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户籍地、居住地在长沙高新区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处罚的;
6、本人因违法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巡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计算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日24:00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2427882875@qq.com 邮箱。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①时间: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②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门卫接待室(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260号,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③初审需准备的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户籍地和居住地在长沙高新区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
3、资格复审:2021年7月5日,招聘部门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4、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最低开考比例为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时,予以取消。
(二)计算机考试
进行30分钟网上机考,内容为:计算机理论水平考试。计算机测试总分为100分。参加计算机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