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2011】48号要求执行)。男子1000米跑步。凡在体能测试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
(四)面试
以计算机考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考试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当出现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注: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警职位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以在报考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当政审考察过程出现不合格者或考察者弃权导致招聘职数空缺时,不采取递补方式补缺。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从事巡逻防控工作,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工资福利月均收入约为5000元(含五险一金、绩效),单位可以提供食宿。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报名前需主动申领居民电子健康码。申领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点击“健康卡”实名注册申领。凡健康码显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报名。考生报名、考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908726
监督电话:0731-88908766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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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招聘公告为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授权中公教育代为发布,招聘相关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于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