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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招聘辅警公告(84人)

2021广西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招聘辅警公告(84人)

来宾人才网 | 2021-06-30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84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防暴勤务岗位辅警15名(男性)

岗位二: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治安勤务岗位辅警67名(男性)

岗位三:来宾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文职辅警1名(女性)

岗位四: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财务文职辅警1名(女性)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2003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2003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财务文职辅警岗位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从业资格证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交至来宾市兴宾区盛安路一号(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609室)。

(三)报名流程

1.在公告下方下载《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并按报名表下方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报名邮箱:2706783842@qq.com。

2.现场递交所需材料:报名表纸质版、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的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材料送:兴宾区盛安路1号即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609室)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