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岗位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4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每个项目折算满分25分,总分100分。考生现场在测试能力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三)面试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lyg.gov.cn/)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参照本招聘简章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上述招聘程序中,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相关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
四、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均为5.6万元左右(包含个人及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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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21年7月)
文章来源: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76ec780c-dbfb-4f74-a34a-ecdef93c2b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