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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安徽芜湖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80人)

2021安徽芜湖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80人)

芜湖市公安局 | 2021-07-07

2.报名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交警支队战训基地一楼。

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试体温正常,凭安康码绿码参加报名。来自高、中风险地区、境外来芜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6月30日(含)以来与涉疫人员、地区有交集的考生或者在外从事快递员、机场车站工作人员、食品冷链从业人员、服务人员等考生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我单位将在报名及相关场所配备消毒用具,提前安排人员对考生报名及相关场所开展消毒工作。

3.提交材料:(1)纸质《报名表》(附件二);(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蓝底一寸证件照2张;(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6)可以用于加分的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加分项为:曾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的,可加3分。(加分项在体能测评后累加,不重复加分)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名单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公布。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按通知要求至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市交警支队战训基地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5.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可降低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文知识等。

2.体能测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5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5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3.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3.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女子组:

8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0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0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4.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4.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5:3:2比例权重合成,即体能测评成绩=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50%+10米×4往返跑成绩×30%+纵跳摸高成绩×2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加分项的公式计算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均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3.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该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如该考官组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4:2:4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加分项+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