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参考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法【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按规定公示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一经录用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对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参照执行芜湖市公安机关辅警待遇,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三)配发制式服装和必要的警用装备,不提供住宿。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领取准考证地点及考场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三)如是党员身份的,聘用后即核对辅警本人党组织关系及本人相关党员材料,确保能够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四)如报考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报名,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及委托书报名。如考试中出现报名的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则由报考人员及其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553-5875929
监督举报电话:0553-2937099、0553-5875939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录用通知均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自己未关注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自负。
附件:
芜湖市公安局
2021年7月7日
原标题:芜湖市公安局2021年度辅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wuhu.gov.cn/jwzx/gggs/40446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