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面试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政审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考察工作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标准依据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政治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标准)、加班工资;并依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45059。
六、 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本简章由仪征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顾警官 0514-83445057
仪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2:扫下方小程序码下载报名表
原标题:市公安局招聘95人!今日开始报名!
文章来源:https://yizheng.cm.jstv.com/news/20210706/10740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