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政审、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8月8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2018年8月8日发布体检通知,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查看报名网站)。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由公安和平分局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后应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原标题: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勤务辅警人员公告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