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身高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泰兴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2021年7月21、22日到泰兴市公安局717室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本次招考各环节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计划招聘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每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环节人选 。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领取聘用通知书或不能按时办结报到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由泰兴市公安局委托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2030元/月,考核奖人均500元/月,城区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1830元/月,考核奖人均500元/月;乡镇派出所:基本工资1830元/月,考核奖人均300元/月,均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大病)、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955012(咨询时间:工作日 09:00-12:00、14:30-17:30)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23-87955012(咨询时间:09: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55022(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www.taixing.gov.cn/col/col56795/index.html)
原标题:泰兴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xjob.com.cn/news/3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