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赉县人民政府批准,镇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其中,男辅警90名,女辅警10名,其中勤务辅警75人,文职辅警25人,从事特警岗位和文字综合岗位工作。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镇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镇赉县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纪律观念强。
3.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4.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计算机和文字综合辅警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双眼裸视视力为4.8以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报名时间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具有突击、侦查、救护、排爆等专长(以相关资格资历证书为准);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赉县公安局联合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9日),符合条件人员自行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由镇赉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核。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笔试,由镇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招聘过程由县纪委驻政法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笔试、体能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镇赉县公安局西厢房一楼
报名电话:0436-5072623,0436-5076008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镇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报名。
4.报名表从县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lzhenlai.gov.cn/,报名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