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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2018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18-07-10

四、其他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综合保税区区聘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后,派遣到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工作,主要从事协助公安民警开展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工作。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山东招警考试)和“潍坊保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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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综合保税区政治工作部

潍坊市公安局综合保税区分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