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西州公安局、海西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海西州财政局、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格尔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格尔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户籍;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不;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土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委所高的身体养质: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录用后f服从分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末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入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料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信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 笔话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6日、19日、 20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30 18:00 (注意: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格尔木市公安局一楼政治处报名点(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6号) ;
3.报名要求: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 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兔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后写姓名), 领取《格尔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限本人领取,7月20日18:00前将报名表交至格尔木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名点,不按时间规定领取、上交报名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格尔木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发现 ,立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