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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7名)

2021年江苏宿迁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7名)

宿迁市公安局 | 2021-07-19

(三)技能测评

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常识理解能力,笔试100分(04-08岗合格线为60分)。

注:02-08岗需加测专业技能,占比60%,笔试总成绩占比40%,累加计算总分(04-08岗位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按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3比例,(04-08岗技能测评总分需达到(含)合格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检

按照技能测评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算累加确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招录条件第九项所列的十一条内容进行,存在相应情形的,考察不合格。

(七)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公安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用人部门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市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有关环节实有人数不足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计,递补由市公安局根据需要进行。

技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通过“宿迁公安”(http://gaj.suqian.gov.cn/)发布,并通过招录微信通知考生,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招录过程中,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招录咨询电话:0527-84352046

联系人:肖警官15162915185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2041

附件:

宿迁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宿迁市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gaj.suqian.gov.cn/sgaj/tzgg/202107/1074be9561ec413191bd59425360cb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