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2016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合格对象进行全面政审和考察。
七、培训
根据《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纪委监察委的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分类组织培训。
八、聘用
经政审、培训考核合格,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其他保障待遇按《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张公发〔2016〕28号)有关规定执行,巡特警支队监察看护大队辅警上岗值勤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其他保障不变。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十、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中公警法考试网为考生介绍的湖南辅警招聘信息,更多法检招聘信息,敬请继续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1、
2、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