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考试
由盘锦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考试工作。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不超过1:1的比例,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参加体能测试人选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名单将通过招聘微信群公布。
2.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3.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4.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体能测试,证件不齐、迟到或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五) 体检和政审
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不超过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审的内容为报考条件的第三款。
拟聘人选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者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递补招录。
此次招聘计划为47人,本年度内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将体检及政审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辅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盘锦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为2700元/月(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注意事项
(一)盘锦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盘锦市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一旦丢失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件,身份证是考试、体检等各环节唯一有效证件。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盘锦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0427-26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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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0日
原标题:盘锦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1_08/10_16/content-334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