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8月29日)
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9月1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组织面试(9月3日)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国家一类考试标准来进行。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工作岗位由县公安局负责安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建立辅警工资待遇动态化增长机制,工资待遇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层级补贴+绩效工资,并随最低工资标准和周边县辅警工资待遇情况调整而调整,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层级化管理,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根据《馆陶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辅警层级和层级补贴。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四)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均需提供三日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原标题:馆陶县2021年公安局警务辅助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tao.gov.cn/NewsView/20210818092450840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