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江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江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43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绵阳市内户籍且在江油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家族精神病史,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
6.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7.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告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江油市公安局406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系复员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