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公安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部分时事政治等内容。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永康市公安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1000米(男)、800米(女),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作为达标依据。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1.报考人员在体能达标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结合报名人数情况,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1.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岗位需求在3人(含)以下的,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岗位需求在3人以上的,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报考交警110处警人员的视力检测结果为色盲或者色弱的,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永康市公安局在相应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后,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
2.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增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到永康市公安局下属单位从事辅警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岗位不同约为7.5万--8.5万/年(含五险一金),享受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意外险,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产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安局政治处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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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
原标题:永康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ykrc.com/webs/newContent.aspx?id=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