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时间:2021年9月7日
2.地点:温宿县公安局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时间:2021年9月9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温宿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不适合公安工作岗位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新聘人员由公安局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自报到之日起薪。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温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997--45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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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招聘自聘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自聘人员报名表
3.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自聘人员政审表
温宿县公安局
温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招聘县自聘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wszf.gov.cn/xwdt/bdyw/20210830/i717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