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共200名,因岗位特殊需要,全部限男性,补充到交警大队及各乡镇交警中队,从事道路交通管控勤务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临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司法类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一年,且目前在岗人员(截止2021年8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同等条件下,进城入园易地搬迁安置户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临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会宁县嘉禾楼六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填写《会宁县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正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工作证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