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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63名)

2021年贵州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163名)

金沙县人民政府 | 2021-09-0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金沙县公安局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岗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跑和10米×4往返跑。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附件5)进行,每个项目最高为100分,最低分为35分,凡其中一项成绩低于35分的,体能测评成绩按0分计算,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能测试成绩计算:

1000或800米跑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10米×4往返占40%。

4、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5、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加分及总成绩

(一)具备以下条件人员报考的,经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总成绩予以加1分:

1、因工作突出而立功受奖的公安民警、辅警和民警、辅警的子女,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民警、辅警和民警、辅警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和受奖证书或受奖文件)。

2、荣立嘉奖以上民警、辅警和民警、辅警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和受奖证书或受奖文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1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运动员(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运动员证书》);

5、获省、市、县级体能类运动会奖励人员(须提供奖励证书或奖励文件)。

6、警校毕业生。

同一加分条件只能加分一次,不同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总量不得高于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加分。

(二)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

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复试面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