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弃权的不得列入面试名单。入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 米跑、1000 米跑、引体向上(评分标准见附表),其中防暴处突岗位要求为90分及以上,巡逻防控岗位要求为达到80分及以上。(符合巡逻防控岗位标准,未达到防暴处突岗位标准的,可降低工资薪酬录取)
参加项目的平均分为体能成绩。 单个项目得分低于30分的不计分,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下一档得分计算。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弃权或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X30%+体能测试成绩X30%+面 试成绩x 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般为5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式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报名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原件审阅后归还本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本人免冠一寸近期彩照8张(白底)
3、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名地址
绍兴市二环北路92号巡特警大队
联系人:娄警官 电话:1888760904
原标题:巡特警大队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qr1.ma3you.cn/articles/ABwl5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