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蓬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三、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岗位类别设置如下:
(一)特巡警勤务岗位13名,限男性。
(二)交警勤务岗位4名,限男性。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服从工作分配;
2.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巡警勤务岗位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4.身高170cm及以上;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上午8:50——11:40;下午15:20——18:10)。
2.报名地点:蓬安县公安局政治处1号办公室(蓬安县相如镇文君路蓬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3张。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