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已在陇南市公安局厂坝公安分局、机场分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入面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核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报考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中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名额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若笔试、面试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七)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审小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结束后,根据综合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由陇南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两年)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经试用合格,予以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十)其他:
考生面试成绩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有效,进入面试未被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根据自愿原则作为备选考生,后备期1年。1年内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后补录聘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保障待遇
按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交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后调整工资结构,按照不同层级明确工资标准增长机制。服装装备经费每人每年按需求予以保障。
六、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材料不齐全并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违规作弊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陇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七、温馨提示
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为确保广大报名人员健康安全,请大家提前申领"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当日要求全程佩戴。报名期间有序排队,进入报名地点请出示本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报名前每天扫描"甘肃健康码"二维码,查看健康码状况,确保报名当天"甘肃健康码"为绿码,报名时提交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原件。
咨询电话:
陇南市公安局:0939-591701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13151
监督电话:
中共陇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9-5917012
附件
原标题:陇南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jt7m6pmf7XW72kRaMSX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