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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2021辽宁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人)

法库县人民政府 | 2021-09-18

(三)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详见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4.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详见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

4.相关要求。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体检现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检2次,以复检结论最优一次为准;考生对其他非现场即出体检结论的体检项目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提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岗前培训

新招录辅警将统一开展为期7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

(六)政审与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法库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类通知,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

法库县公安局:024—87123111

(二) 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集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3478288452 13342409440

(三)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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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公安局

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原标题:【置顶】法库县公安局2021年度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aku.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FKXZF&selfSiteSiteId=156332369951056&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