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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5名)

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5名)

(八)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技术岗位人员单侧矫正视力在4.5以上即可);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及政审

警务辅助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元宝山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

3.聘用后如发现尚未被追究和正在被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照元宝山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人社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476-5850023

元宝山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原标题: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hYOT6ZPqqlTOIapni5R8g